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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2020〕9号)和廉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廉教〔2020〕20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年度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
二、招生对象
凡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要进入一年级就读。
(一)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的;
(二)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的(含法定监护人的房屋在城区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不动产证,但有准建证,并入住三个月以上且有水电费发票);
(三)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的;
(四)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小产权房拥有者子女。
三、招生计划
各小学招生计划及范围:见《2020年秋季安铺镇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四、招生时间及办法
到校现场报名的办法。
(一)符合报读条件第(一)、(二)、(三)的招生对象,于2020年8月5日至6日到所属校区小学登记报名,若本校区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为其安排邻近学校就读。
(二)符合报读条件(四)的招生对象,根据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城区学校划分为东片区(四小、五小、十小)和西片区(一小、三小、七小、八小)。对象于2020年8月7日到片区小学登记报名,报名的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人数时,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才确定其就读学校,报名对象要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能在一个校区报两所小学,凡是到两个校区重复报名的,视作违规行为处理,责任自负。不符合报读条件的,学校不接受报名,回辖区学校就读。
(三)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如下:
①户主、父母及儿童的户口簿。
②父母有安铺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按揭购房的须提交购房协议、购房税单及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
③父母的房屋在城区有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而没有房产证的,须提供入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
④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除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外,还须带以下资料:
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用工单位(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购买社保收据证明。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即2019年7月1日前至今)。
五、报名材料的审核。
1、8月8日至9日学校初审,8月9日下午城区各学校送学生报名汇总表及学生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到中心学校。
2、8月10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六、招生时间
1、招生时间:8月11-12日
2、公示时间: 8月13-15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