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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部署

因此交警部门



当晚行动中,城区中队共出动民(辅)警共98人,在市区设置19个执勤点,主要劝导和纠正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无悬挂车辆号牌、超员、逆行等违法行为,共纠正及劝导900多人次,现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

01
不戴头盔
02
闯红灯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法》第38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标准:处200元罚款,扣6分。
03
不按车道行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4条第1款、第90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200元。
04
无牌无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第95条第1款、第第90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标准:3分,扣12分,警告,罚款200元。,扣留车辆(强制措施依据是该法第95条第1款、105号令第2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
05
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对逆向行驶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3个月以下驾驶证。
06
超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许坐人;
2、后座只能附载1人;
3、后座不能附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4、后座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
5、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6、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违反该条例的处罚标准:罚款:200元,扣3分。